用醫(yī)用酒精企圖襲擊女同事并性侵未遂,近日,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1年。
據(jù)了解,今年6月17日凌晨4時許,被告人曾某在中山市東升鎮(zhèn)某足浴店宿舍,見被害人應(yīng)某妹(女)身穿睡衣走出房間,趁其不備,持浸滿酒精的毛巾捂住她的口鼻,企圖使應(yīng)暈厥后予以奸淫。遭遇反抗后,曾某逃離現(xiàn)場。同日中午12時許,曾某在上述地點向巡邏至此處的執(zhí)勤人員投案,如實供述了上述罪行。
被告人供稱,自己也在該足浴店工作,案發(fā)當晚與幾個朋友喝啤酒吃消夜,凌晨返回宿舍時,見到被害人身穿比較薄的粉紅色睡衣走出來上廁所,覺得被害人眼睛很像自己的前女友,遂心生歹意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曾某以暴力手段強奸婦女,鑒于犯罪未遂,且有自首情節(jié),可從輕處罰,判處有期徒刑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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