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2日,唐慧走出法庭后掩面而泣。(新華社 發(fā))
昨天,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“上訪媽媽”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一案。當(dāng)天下午,法院宣布判決結(jié)果,認為原告唐慧的訴求沒有事實依據(jù)和法律根據(jù),駁回她的訴求。走出法庭時,唐慧掩面而泣。唐慧及其代理律師表示,收到判決書后將向湖南省高院上訴。
十余媒體記者被阻法庭門外
此案于昨天上午9點半開庭。據(jù)唐慧的代理律師徐利平向京華時報記者介紹,庭審現(xiàn)場72個旁聽席位,唐慧只拿到5張票,除中央級媒體記者被允許旁聽,其他席位均為法院所安排。而法院門口,來自全國各地十多家媒體的記者都吃了“閉門羹”。
上午庭審過程中,唐慧方面提出兩點訴求:一是請求判決永州市勞教委賠償給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.85元;二是請求判決永州市勞教委向原告進行書面賠禮道歉,并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。
徐利平告訴京華時報記者,被告一方永州市勞教委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和一名律師應(yīng)訴,而勞教委主任由永州市副市長、市公安局長兼任,其并未到庭應(yīng)訴。在庭上,永州市勞教委承認勞教決定明顯不當(dāng),但不承認違法。
唐慧拒絕調(diào)解法庭駁回起訴
庭審時,主審法官提出庭上調(diào)解,被原告唐慧方面拒絕。唐慧方面認為,被告一方?jīng)]有足夠的誠意。下午1點多,主審法官宣布休庭,進行內(nèi)部合議,酌情決定是否繼續(xù)開庭審理,以及是否宣判。
下午4點45分左右,法院對此案作出宣判。法院認為,原告唐慧的請求沒有事實依據(jù)和法律根據(jù),法院不予支持,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。
京華時報記者連線現(xiàn)場人員獲悉,判決宣告后,唐慧極度失望,走出法庭后,她蹲在地上一度失聲痛哭,掩面而泣。但她說:“我還要上訴。”
“我們的取證很充足,法律問題也講得非常到位,對方也承認勞教決定明顯不當(dāng),但我們還是敗訴了!毙炖秸f。
不當(dāng)卻不違法律師稱想不通
對于此次敗訴,唐慧的另一代理律師斯偉江也表示“想不通”:“勞教委承認勞教明顯不當(dāng),但又不違法,這是自相矛盾,在法理上是說不通的。”
目前,法院的判決書尚未下達。兩位律師表示,對于勝訴本不抱太大希望,“可以想見,政府方面肯定有干預(yù)。但我們上訴肯定是要的,要討個說法。如果法院不主持正義,那么正義只會在民間。”
馬懷德教授認為,“唐慧案”有著重要的“標(biāo)本意義”,其引發(fā)的社會思考,使勞動教養(yǎng)制度改革的社會共識變得越來越清晰——有助于推動法制建設(shè)。
本版據(jù)京華時報 記者 李顯峰 新華社 報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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