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17日,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(qū)人民檢察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對“五航班詐彈案”的被告人王某亮提起公訴。
經(jīng)查,被告人王某亮出生于1986年,有多次犯罪前科。據(jù)其供稱,因常被公安機關檢查,遂產(chǎn)生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報復社會的想法。
2013年5月,王某亮購買一部手機,并上網(wǎng)搜索到蘭州、西安、北京、上海、烏魯木齊、南京等六地機場的聯(lián)系電話,用手機拍照保存。
5月15日8時許,王某亮用手機分別撥打上述六地機場電話,聲稱從西安、南京、北京、上海、蘭州等五個航班上有人肉炸彈,并對烏魯木齊候機樓派出所聲稱“有炸彈”,隨后其逃往東莞市。
5月16日凌晨,王某亮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被告人王某亮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的行為,導致相關機場及安檢、公安、消防等部門耗費大量人力、物力、財力進行防爆排查,致三家航空公司的五架次航班共758名乘客或備降、或返航或延遲起飛,無法正常抵達目的地深圳,給乘客帶來極大心理恐慌,并導致后續(xù)20多個航班2000多名旅客延誤,對相關航空公司造成巨大的經(jīng)濟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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