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景:據(jù)媒體報道,今年33歲的巫海云,2007年從湖南到深圳打工,任市鵬程電動汽車出租有限公司司機。
2012年5月26日凌晨,巫海云駕駛出租車行駛至濱海大道僑城東路段時,一輛高速狂飆的紅色GTR跑車在超車時與前方一輛電動出租車發(fā)生猛烈碰撞,電動出租車起火燃燒。巫海云見狀,不顧個人安危,積極滅火救人,2012年10月24日,巫海云獲得深圳“見義勇為勇士”稱號和獎金獎勵。
隨后,巫海云將1.5萬元獎金全部捐贈給慈善機構(gòu)。此次見義勇為的表彰,使得巫海云在申請積分入戶時增加了25分,順利獲得落戶資格,成為因“見義勇為”而加分入戶的第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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